第三十条公募基金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告并报告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理事会备案。公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基金合同等原因造成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风险准备金可以先用资金进行补偿。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是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批准的其他机构。 1)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提交相关业务信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技术系统的相关信息。具体资产组合方式和投资比例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第一、第一百二十二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法规定,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单独管理、单独保管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业务资格,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公开募集基金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一百零七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委托,就相关基金业务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并对基金业务负责。为它们所依据的基础。核查、核实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第五条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合伙法的规定,这种投资行为本身是可行的,只要符合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规定。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常见的退出方式有四种:IPO退出(最优)、并购、股票回购、清算。招募工作开始六个月以上且原登记事项无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第七十四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时,应当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控风险。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资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总数不得超过200人。